最近,世界银行发布了一篇新的报告,题为《傀儡主人:腐败分子如何利用法律架构藏匿隐性资产及应对之策》。报告从公司架构和金融架构的角度来解读全球腐败,并力求能够帮助各国政府追踪到腐败行为所带来的“隐性收入”(Hidden Money)。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Double Taxation Treaty/Agreement,简称“DTT/DTA”)可以帮助国际投资者有效地节约税务成本。中国内地及香港的DTT/DTA网络的不断扩张也成为吸引国际投资人士的一大优势。
根据香港《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规定,独资业务或合伙业务的经营者须于其有关业务开始经营起计1个月内办理商业登记。香港税务局不会接纳任何不存在或尚未开始经营的业务的商业登记申请。
2011年11月8日,香港与马耳他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简称“DTA”)。该协定是香港签署的第22个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